司法市场化

    我们认为,现在的全球司法系统腐败而低效,缺乏公正判决的市场机制.在哈耶克链上,我们将会推行司法的市场化,法院这样的裁判组织,更应该是市场化运作的裁判服务组织.     你可以想象一下,Bob和Alice在哈耶克链上签订一份商业合同,为了使得双方履约,他们各自向哈耶克链上的一个智能合约缴纳一定的哈耶克币作为违约赔偿金.如果双方按照签订的协议完全履约而无异议.则他们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裁判服务.     如果Bob和Alice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了纠纷.按照以前的处理方式,那么,他们必须起诉对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你有过在法院诉讼的经历,你就会知道,这是一场噩梦.首先,你面对的可能是繁杂的法律条文.而且,Bob和Alice的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可能会被法院所否决.最近,我有两位朋友在中国大陆出现一起纠纷,Mr Dai向Mr Zhu借款30万元人民币,约定半年后偿还,利息为20%,如果Mr Dai逾期不能偿还,则需要向Mr Zhu支付惩罚性的30%的赔偿金.不幸的是,Mr Dai到期未能偿还贷款.Mr Zhu将Mr Dai诉诸当地中国法院,在中国最低一级的县级法院,法官无视他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本意,却按照中国法律,不支持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高额利息.这样看上去好像禁止了高额利息的借款.表面上保护了Mr Dai免受高利贷的损害.事实上,这只会使得Mr Dai以后即便想以更高的利率借款而变得异常困难.因为,谁也无法相信Mr Dai哪怕在合同中约定愿意支付很高的利息,放贷人也会清楚,这样的合同最终不会得到中国法院的支持.这种表面上的良法,事实上却是恶法,这种法律事实上使得Mr Dai这样的借款人更难在市场上融资.     这样的事情,其实不只是出现在中国大陆,在其他许多国家同样出现.我们以良好的愿望指定法律,想要保护弱势的一方,比如,我们制定最低工资法,想保护最底层的劳工.实际上却使得他们失业,生活更加的艰难.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所以,我们致力于推行哈耶克链上的司法市场化.     在哈耶克链上,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匿名或者实名的方式设置一个法院,这个法院实际上是一个有人(法官)控制的智能合约.在类似D-OTC交易所这种交易智能合约中,交易的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一个双方满意的链上法院.当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出现交易纠纷的时候,任何一方可以在链上发起起诉.将违约方起诉至当初合同签订时指定的链上法院.法院依据什么来判决呢?     第一,证据:原告与被告将会向链上法院提交各自的证据.     第二.当初合同签订的原文.这种合同原文将会是法院判决的最根本依据.比如,在本文前面提到的借款纠纷中,双方当初签订的借款合同将会被链上法院完全支持.     第三,既然是法官,那么一定是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自由裁量权,是基于法官内心的关于公平与正义的认识,也就是价值观.

哈耶克链官方法院